本报讯(张彩霞)2013年底,水务局组织各乡镇水管站,对乡镇小农水工程运行、管理情况进行核查,按照每处泵站工程年补助1000元、每眼深井年补助500元、每眼浅机井年补助200元的标准,发放小农水工程管护资金19.42万元。
我县自2009年全省首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实施以来,建设节水灌溉工程14万亩,建成一大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。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后管护,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,我县采取有效措施,全方位实施小农水工程综合管理。 2013年7月,县政府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采取水管站直管、村委会管理、个人承包等多种形式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产权移交。县政府从农业水费留成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,设立农田水利工程资金专户,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后期管理和维护。 8月份小农水工程移交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