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津县工亡待遇大幅提高

    德州新闻网讯(单晓梅)2015年,我县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标准提高至21569元,比上年度的19419元提高了2150元;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至576880元,比上年度的539100元提高了37780元。
   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职工被确认为因工死亡的,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享受丧葬补助、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。其中,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,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。 2015年工亡职工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598449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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