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津县核查注销户口人员领取养老金

   德州新闻网讯(王昭君)近日,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严格按照市局《迎接国家审计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》要求,对发现的2012年至2014年3年间注销户口仍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及时核查处理,并加大追缴力度,确保核查工作不漏一人。
    根据规定,县人社局对因死亡注销户籍的人员立即终止其养老保险待遇发放,核查其具体死亡时间,对死亡冒领的养老金及时追缴;对核实健在的户籍注销人员,告知乡镇人社所通知本人恢复其户籍状态;对户口迁出注销户籍的人员,因乡镇人社所无法确定其生存情况,先将其养老保险待遇进行暂停处理,待其进行生存认证后恢复养老金待遇发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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