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津人社局惠民政策落实处

    德州新闻网讯(王曼 王斌)日前,我县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,并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。
    慰问金发放限于1945年9月2日(含)前参加革命工作、2015年1月1日仍健在的老工人,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人。
   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。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,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600元。截至目前,全县已累计审核发放丧葬补助2924人、175.44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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